研究生取得學位合格證明手續單(研究生取得學位合格證明手續單.doc)
靜宜大學社會企業與文化創意碩士學位學程
學年度第 學期研究生取得學位合格證明手續單
班別:□碩士班
姓名:
學號:
電話:
應簽核單位:
指導教授簽章 |
系(所)主管簽章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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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
- 請指導教授確認研究生論文已達畢業論文之要求再行核章;研究生持本單經指導教授、系所主任簽核後,交給系所承辦人存查。
- 承辦人員收到研究生手續單確認無誤後,方得發給學位合格證明(審定書)。
- 請研究生務必以校內email帳號登錄並上傳碩士論文全文至蓋夏圖書館。
- 研究生離校前5天前請e-mail通知承辦人員,並註明學號、中英文題目及離校時間,以便統一向綜合業務組報備,準備離校的各項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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